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的主要职能是对全区检察系统承担全区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任务,包括新录用人员培训、业务素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的领导素能培训等培训任务。同时,负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委托的各类培训,负责管理“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开展对东盟国家检察官的交流和培训。负责其他应当由检察官学院承办的事项,以及其他专项任务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是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教研部、教务部、培训保障部、财务部共5个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收入1609.47万元。总支出1609.47万元,其中:自治区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9.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6.7%。增加的原因新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仙葫办案基地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总金额增加69.89万元,以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609.47万元,同比增加101万元,增长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9.47万元,同比增加101万元,增长6.7%。

增加的原因是新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仙葫办案基地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总金额增加69.89万元,以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609.47万元,同比增加101万元,增长6.7%。

增加的原因是新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仙葫办案基地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总金额增加69.89万元,以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09.47万元。总支出1609.47万元,其中:自治区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9.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1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仙葫办案基地启动,相应增加了物业管理费69.89万元;二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9.47万元,同比增加101万元,增长6.7%。其中:基本支出390.44万元,项目支出1219.03万元。增加的原因增加的原因一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仙葫办案基地启动,相应增加了物业管理费69.89万元;二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公共安全支出1511.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6.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6.2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39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26%。其中:人员经费333.81万元,公用经费56.63万元。比2022年的303.1万元增加30.71万元,增长10.13%。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资。

(一)按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3大类。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9.57万元。占基本支出81.85%,比2022年的289.88万元增加29.69万元,增长10.24%。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63万元,占基本支出14.5%,比2022年的56.23万元增加0.4万元,增长0.7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24万元,占基本支出3.65%,比2022年的13.23万元,增加1.01万元,增长7.63%。增加的原因是经费的正常调增。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86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2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66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7.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7.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往年一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454.6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物业管理费和运行维护,比2022年增加178.4万元,增长64.58%。增长的原因一是2022年未纳入项目支出“物业管理费”作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二是2023年新增了仙葫办案区物业管理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768.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0万元、服务类采购608.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检察官学院共有车辆2辆,车辆性质均为一般业务用车(其他车辆),由治区检察院2018年转拨至学院。由自治区检察院分别购置于2006年、2009年。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共6个,总预算金额1219.03万元。项目分别为:培训费、评审劳务费、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编外人员经费、残疾人保障金。项目目标公开表见附件2“广西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其中“培训费”项目为我单位职能重点项目。

2023年度部门预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广西检察官学院培训费

项目编码

450000210211176271902


项目实施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

项目主管单位

1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经常性项目


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

金额(元)


合计


6,991,36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上级

0


      本级

6,991,360


政府性基金


0


其他资金


0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广西检察官学院培训费用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区检察人员开展培训工作的支出,尤其是对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及其他领导班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素能培训的支出,全区检察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支出,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本院指定的其他培训的支出。该项支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桂财行(2018)3号)具体细化为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   项目立项依据:《检察官培训条例》、2023年自治区检察院工作计划、2023年广西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学院培训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首位,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强化管理,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通过逐年培训,使全区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有较大提高,基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项目起始时间

2023

项目终止时间

2023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完成13.1%的培训任务。第二季度完成26.6%的培训任务。第三季度完成38.4%的培训任务。第四季度完成21.9%的培训任务。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全区检察干警的办案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中期绩效目标

以加强全区检察人员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多层次、多形式、分阶段、分类别组织培训,使广大检察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公正执法、风险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以一线办案骨干为重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要内容,认真抓好专项业务培训,重点解决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疑难困惑;组织好各种岗位练兵活动,采取业务竞赛、业务评比、实训操作、现场观摩等方式为基层检察院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加大新录用人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力度,狠抓培训质量,创新培训形式,抓好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素能培训。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1.培训班次 2.培训人次 3.培训天数

1.培训班次计划25次。2.培训人次约2680人。3.培训天数约144天。


质量

指标

1.培训参与度 2.培训覆盖率 3.培训后若安排考试的考试合格率

1.培训参与度,市县两级检察院均为100%。2.培训覆盖率,县级检察院覆盖人数在40%以上,市级检察院覆盖人数在50%以上。3.若安排考试,则考试合格率大于等于90%。


时效

指标

培训计划按时完成率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年培训计划,完成率为100%。


成本

指标

培训费支出额。

在完成全部培训计划的基础上,不超出年度预算培训费的总额度。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参训后办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展现。

案件处理较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可持续影响指标

学员参训后,对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效果。

在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不修改的前提下,较好的完成办案任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训学员的满意度。

受训学员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广西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