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三巡回检察组反馈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意见
最高检第三巡回检察组反馈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意见
◆ 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广西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看守所检察工作,能够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在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6月30日,最高检第三巡回检察组组长、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长义带领部分成员,向自治区检察院反馈对南宁市检察院驻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巡回检察情况,向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反馈对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巡回检察情况。
会上,薛长义代表最高检分别向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指出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宾正迎就落实整改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
茅仲华表示,巡回检察组指出的问题符合实际、剖析的原因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中肯务实,为下一步的整改落实工作指明了方向。广西检察机关诚恳接受、全部认领,按照反馈意见,聚焦问题,扎实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回检察反馈的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反馈问题不折不扣高质量整改到位。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广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
宾正迎表示,自治区公安厅照单全收,将认真研究整改工作。一是认真查摆、剖析根源,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立行立改。二是实行整改“销号”,挂图作战,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三是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广西公安监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丽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继平,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南宁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瑜,南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毅,以及自治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自治区公安厅监管总队、南宁市检察院、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