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法检两院召开工作协商会
自治区法检两院召开工作协商会
◆ 文 / 廖崇甫 邹鹏
11月8日,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工作协商会,共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同研商全区审判、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强调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严格公正司法,携手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共同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1年法检两院工作协商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成效,就加大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力度、加强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有关工作,以及建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同堂培训长效机制等议题进行沟通协商,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诉源治理、维护裁判权威等方面达成了多项共识,并会签了《信访案件终结信息共享机制》《民事再审审判与民事检察监督沟通协作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要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广西司法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尽收其效。要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相互学习借鉴,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加强协作,共同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良好司法服务。要共同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继续强化支持配合,坚持和完善“两院”工作协商机制,努力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共同推动全区审判工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