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万金的行长签名

——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原调研员张乃松受贿案件启示


被告人张乃松,男,19589月生,广西合浦县人,中专文化。因涉嫌受贿罪于2016322被逮捕。案件经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以被告人张乃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44万元,构成受贿罪而提起公诉。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张乃松犯罪事实如下:2009年间,广西北海市中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北海市“百丰花园”房地产项目时,因为资金短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申请贷款1.2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W某请时任北海分行行长的张乃松给予关照。张乃松最后同意并签字批准了该笔贷款申请。为感谢张乃松的关照,W某分四次送给张乃松44万元。20161230防城港市防城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张乃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二)被告人张乃松已向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退出51万元,其中44万元属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余款7万元由扣押机关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张乃松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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